1 總則
為自覺履行保護環境的義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標準等要求。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制定環境信息公示內容。
2.環境信息環境信息公開內容
1、單位名稱:遼寧瑞安八珍食品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
2、注冊地址:遼寧省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龍頭分園B03-2地塊
瑞龍街9號
3、生產經營場所地址:遼寧省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龍頭分園
B03-2地塊瑞龍街9號
4、郵政編碼:116051
5、行業類別:肉制品及副產品加工
6、其他行業類別:熱力生產和供應(鍋爐)
7、排污許可證主碼:91210231MA0QCFGC7K001U
二、監測點位及示意圖
1、監測點位
圖標 |
監測內容 |
點位位置 |
說明 |
■ |
廠區綜合廢水 |
廠區廢水 總排放口 |
— |
●1 |
鍋爐廢氣 |
廠區內 鍋爐煙囪 |
— |
●2 |
煙熏廢氣 |
廠區內 煙熏廢氣排放口 |
— |
●3 |
油炸廢氣 |
廠區內 煙熏廢氣排放口 |
— |
◎ |
惡臭氣體 |
下風向工廠 廠界處 |
監測時點位隨風向進行調整設置 |
▲ |
廠界噪聲 監測點 |
廠界外1m |
— |
2、示意圖
三、監測指標及監測頻次
監測內容 |
監測指標 |
監測頻次 |
廠區廢水 |
pH、COD、BOD5、SS、氨氮、 總氮、總磷、動植物油,大腸菌群 |
每半年一次 |
鍋爐煙氣 |
顆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
年度一次 |
氮氧化物 |
每月一次 |
|
煙熏廢氣 |
顆粒物 |
每半年一次 |
油炸廢氣 |
油煙 |
每半年一次 |
(續上表)
監測內容 |
監測指標 |
監測頻次 |
廠界廢氣 濃度 |
氨、硫化氫、臭氣濃度 |
每半年一次 |
廠界噪聲 |
等效A聲級 |
每季度一次 (晝夜) |
四、執行排放標準及其限值
監測點位 |
監測因子 |
執行標準 |
標準限值 |
廠區廢水 總排口 |
pH |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457-92 |
6-8.5 |
COD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DB 21/1627-2008 |
300mg/L |
|
BOD5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DB 21/1627-2008 |
250mg/L |
|
SS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DB 21/1627-2008 |
300mg/L |
|
氨氮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DB 21/1627-2008 |
30mg/L |
|
總氮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DB 21/1627-2008 |
50mg/L |
|
總磷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DB 21/1627-2008 |
5mg/L |
|
動植物油 |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457-92 |
60mg/L |
|
大腸菌群 |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457-92 |
— |
|
廠區內 鍋爐煙囪 |
顆粒物 |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271-2014 |
20mg/Nm3 |
二氧化硫 |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271-2014 |
50mg/Nm3 |
|
氮氧化物 |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271-2014 |
200mg/Nm3 |
|
煙氣黑度 |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271-2014 |
1級 |
|
煙熏廢氣 排放口 |
顆粒物 |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9078-1996 |
200 |
(續上表)
監測點位 |
監測因子 |
執行標準 |
標準限值 |
油炸廢氣 排放口 |
油煙 |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GB 18483-2001 |
2.0mg/Nm3 |
下風向 廠界處 |
氨氣 |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4554-93 |
1.5mg/Nm3 |
硫化氫 |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4554-93 |
0.06mg/Nm3 |
|
臭氣濃度 |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4554-93 |
20(無量綱) |
|
四周廠界外1m |
等效聲級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
晝間:65dB(A) 夜間:55dB(A) |
五、采樣方法及樣品保存
監測點位 |
監測因子 |
采樣方法 |
樣品保存 |
廠區廢水 總排口 |
pH |
混合采樣 至少3個混合樣 |
— |
COD |
混合采樣 至少3個混合樣 |
用H2SO4酸化 至PH≤2。 |
|
BOD5 |
混合采樣 至少3個混合樣 |
采樣時注滿容器。 |
|
SS |
混合采樣 至少3個混合樣 |
— |
|
氨氮 |
混合采樣 至少3個混合樣 |
用H2SO4酸化 至PH≤2。 |
|
總氮 |
混合采樣 至少3個混合樣 |
用H2SO4酸化 至PH≤2。 |
|
總磷 |
混合采樣 至少3個混合樣 |
用H2SO4酸化至PH≤1, 或冷藏。 |
|
動植物油 |
混合采樣 至少3個混合樣 |
加HCL到PH≤2。 2-5℃冷藏 |
|
大腸菌群 |
混合采樣 至少3個混合樣 |
加入0.3g/L的硫代硫酸鈉, 4℃避光保存, |
(續上表)
監測點位 |
監測因子 |
采樣方法 |
樣品保存 |
廠區內 鍋爐煙囪 |
顆粒物 |
非連續采樣 至少3個 |
避光、密封 |
二氧化硫 |
非連續采樣 至少3個 |
避光、密封 |
|
氮氧化物 |
非連續采樣 至少3個 |
避光、密封 |
|
煙氣黑度 |
非連續采樣 至少3個 |
避光、密封 |
|
煙熏廢氣 排放口 |
顆粒物 |
非連續采樣 至少3個 |
避光、密封 |
油炸廢氣 排放口 |
油煙 |
非連續采樣 至少3個 |
避光、密封 |
下風向工廠廠界處 |
氨氣 |
非連續采樣 至少3個 |
避光、密封 |
硫化氫 |
非連續采樣 至少3個 |
避光、密封 |
|
臭氣濃度 |
非連續采樣 至少3個 |
避光、密封 |
注:以上采樣方法及樣品保存為常規標準方法,企業年度監測將委托有資質第三方服務機構進行,第三方服務機構將按照國家標準采樣方法及樣品保存方法進行采樣及樣品保存。
六、監測分析方法和儀器
監測點位 |
監測因子 |
監測分析方法 |
監測儀器 |
廠區廢水 總排口 |
pH |
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 6920-1986 |
玻璃電極 |
COD |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HJ 828-2017 |
全玻璃回流裝置 分析天平 |
|
BOD5 |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HJ505-2009 |
便攜式溶解氧 測定儀 |
|
SS |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 11901-1989 |
全玻璃微孔濾膜 過濾器 |
|
氨氮 |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可見分光光度計 |
(續上表)
監測點位 |
監測因子 |
監測分析方法 |
監測儀器 |
廠區廢水 總排口 |
總氮 |
水質 總氮的測定 流動注射-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2013 |
分光光度計 |
總磷 |
水質 總磷的測定 流動注射-鉬酸銨分光光度法HJ 671-2013 |
分光光度計 |
|
動植物油 |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
分光光度計 |
|
大腸菌群 |
發酵法 |
溫箱、天平 顯微鏡、常規儀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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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內 鍋爐煙囪 |
顆粒物 |
鍋爐煙塵測試方法 GB5468 |
自動煙塵氣 測試儀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HJ/T 57-2000 |
自動煙塵氣 測試儀 |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HJ 693-2014 |
自動煙塵氣 測試儀 |
|
煙氣黑度 |
測煙望遠鏡法 |
測煙望遠鏡 |
|
煙熏廢氣 排放口 |
顆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 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6157-1996 |
煙塵采樣管、冷凝器、干燥器等 |
油炸廢氣 排放口 |
油煙 |
金屬濾筒吸收和紅外分光光度法 |
金屬濾筒 分光光度計 |
注:以上監測分析方法及儀器為常規標準方法及儀器,企業年度監測將委托有資質第三方服務機構進行,第三方服務機構將按照國家標準監測分析方法和儀器進行監測分析。
七、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1、監測質量保證:按照監測方法和技術規范的要求開展監測活動,若存在相關標準規定不明確但又影響監測數據質量的活動,可編寫《作業指導書》予以明確,編制工作流程等相關技術規定,規定任務下達和實施,分析用儀器設備購買、驗收、維護和維修,監測結果的審核簽發、監測結果錄入發布等工作的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監測各環節無縫銜接。設計記錄表格,對監測過程的關鍵信息予以記錄并存檔。定期對自行監測工作開展的時效性、自行監測數據的代表性和準確性、管理部門檢查結論和公眾對自行監測數據的反饋等情況進行評估,識別自行監測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糾正措施。管理部門執法監測與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數據不一致的,以管理部門執法監測結果為準,作為判斷污染物排放是否達標、自動監測設施是否正常運行的依據。
2、監測質量控制:編制監測工作質量控制計劃,選擇與監測活動類型和工作量相適應的質控方法,包括使用標準物質、采用空白試驗、平行樣測定、加標回收率測定等,定期進行質控數據分析。
八、自行監測信息公開
年度自行監測信息擬公開于遼寧瑞安八珍食品有限公司官方網站:http://www.hbsfxx.com,或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網站。公開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基礎信息、自行監測方案、自行監測結果、污染源年度監測報告,所有信息在網站至少保存一年。